居留證申請(港澳僑生)
如何申請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
已錄取本校之港澳生,於來台前必須申請”香港澳門居民入境許可(可停留3個月)”方可入境,並於入境後完成體檢後,且完成校內註冊報到程序及至國際事務處學生服務組完成居留證申請。
應備文件:
-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境居留定居申請書
- 2吋白底大頭照1張
- 香港或澳門永久居民身分證明文件
- 近五年內香港或澳門警察紀錄證明書 (3個月內有效),未滿18歲免附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訂定之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辦理,3個月內有效)
- 海聯會分發通知或單招入學通知書
- 學校錄取公文及在學證明。
- 香港或澳門居民身分確認書
-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居留定居申報書
- 入出境許可證
- 證照費新臺幣2,600元
- 核辦天數:5個工作日(不含收件日、例假日、補件、郵寄時間、警察紀錄核轉及會商相關機關時間)
線上申辦:
如需辦理延期者,請自行線上申請
外國與外僑大陸與港澳無戶籍國民學生線上申辦系統 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student/entry
學生線上申辦系統教學(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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