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函】有關本校申請教育部114年度第2梯次「學海惜珠」計畫乙案,詳如說明

【書函】有關本校申請教育部114年度第2梯次「學海惜珠」計畫乙案,詳如說明

朝陽科技大學國際暨兩岸合作處 書函

 

承辦人:許珮晨

分機號碼:3129

受文者:各院、各系()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717

發文字號:朝國字第1140000006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隨文

主旨:檢送有關本校申請教育部114年度「學海惜珠」計畫第2次甄選事宜,詳如說明,惠請各院系轉知所屬學生,並鼓勵清寒優秀學生參加甄選計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民國1101020日公告之「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詳見附件1)辦理旨揭計畫。

  二、委請各院系鼓勵符合資格可至海外研修條件之清寒優秀學生參加甄選,申請資料最晚於民國11487日(四)前送至所屬系所進行初審,並送至學院進行複審,請各學院於11491日(一)前將學生申請表及相關附件(詳見附件2),回傳hsuponpon@gm.cyut.edu.tw,並將紙本擲交國際暨兩岸合作處憑辦。

  三、申請114年度「學海惜珠」計畫之學生,應注意下列事項:

    (1)研修不得少於1學期(學季),獎助年限以1年為原則。

    (2)研修類型:修讀學分(含雙聯學位)。

    (3)至遲應於1151031日前辦妥出國手續,並啟程出國研修。

    (4)需修習學分,並返校完成折抵至少6個所屬系別之專業必修/選修課程學分。

  四、有關本校學生海外進修管道一覽表(請參考附件3)。

  五、倘有疑義,歡迎聯繫本案聯絡人:許珮晨,校內分機:3129

正本:各院、各系()

副本:國際暨兩岸合作處

朝陽科技大學國際暨兩岸合作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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